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在中国以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
一、专利优先权的作用和意义
1、鼓励发明人及时申请专利:专利优先权可以鼓励发明人及时申请专利,一有发明创造,发明人就可及时申请专利,这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发明创造者的积极性,也更加充分地体现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在先申请”原则,过迟申请专利的后果是显而易见的,这样很容易造成被别人抢先申请的局面,另外还有一些专利技术窃贼通过一些不正当的手段窃取技术成果,抢先申请专利,甚至反过来控告真正的发明人。
2、督促发明人加快研究进程:优先权的期限为12个月,这就要求发明人必须在第一次申请之后的12个月内对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进行完善与改进,不少人在首次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将自己的下一步研制计划的完成日子定在优先权期限届满之前,正是优先权这种制度所带来的正面影响。
3、有利于专利申请类型的转换:因为实用新型与发明专利的文件撰写、权利要求,对有些发明往往不同,发明可以保护方法,但实用新型不行,有了优先权制度,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择,在规定的一年期内,最后选定是以实用新型,还是以发明专利来保护自己的发明创造,如果原来申请的是实用新型,可以通过要求优先权的方式将实用新型专利转为发明专利,反之,也可以将发明专利转换成实用新型专利。
4、有利于加强专利的保护: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这一规定本身就有利于专利权人,进而有助于加强专利的保护,由于通过要求优先权,对第一次专利申请作了修改、补充、完善,专利的可靠性与稳定性相对要好一些,一旦遇侵权,诉讼中胜诉的把握通常会更大一些。
二、专利优先权的分类
1、本国优先权:本国优先权,又称为“国内优先权”,是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以该发明专利申请为基础向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或者又以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为基础向专利局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者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2、国际优先权:国际优先权,又称“外国优先权”,其内容是:专利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三、专利优先权的特点
1、附属权利:优先权是专利申请权的一项附属权利,没有专利申请权也就是没有优先权。
2、时间限制:优先权具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即只有法律规定的优先权限期内,优先权才有效,过期则无效。
3、产生条件:优先权不能自动产生,即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在后申请时主张优先权的,必须在提出在后申请的同时提出优先权要求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才能产生优先权。
4、相同主题:要求优先权的在后申请与在先基础申请必须具有相同的主题,但在后申请的主题可以是在先的基础申请的改进。
四、专利优先权的使用
1、抢占先机:运用优先权先机抢占申请日,后续完善申请文件,有条不紊。
2、节约成本:用好优先权,可以挽回视为撤回的专利,以及将优先权期限内的改进成果进行合案申请,从而节约成本。
3、延长期限:巧妙运用本国优先权制度可以延迟专利保护期限。
4、类型转化:创新主体可利用优先权制度变更保护的专利类型。
五、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什么是专利优先权?
答: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在中国以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
问题2:专利优先权有什么作用和意义?
答:专利优先权的作用和意义包括鼓励发明人及时申请专利、督促发明人加快研究进程、有利于专利申请类型的转换以及有利于加强专利的保护等方面,专利优先权可以鼓励发明人及时申请专利,避免被别人抢先申请;督促发明人在法定期限内对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进行完善与改进;有利于申请人根据自己的选择确定专利申请类型;并且由于通过要求优先权对第一次专利申请作了修改、补充、完善,专利的可靠性与稳定性相对要好一些,一旦遇侵权,诉讼中胜诉的把握通常会更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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