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类目是商标注册时为了便于管理和检索而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的分类,根据《尼斯分类》,商标类目主要分为45个大类,其中商品为134类,服务为3545类,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商标类目及其详细内容:
1、第一类: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用粘合剂。
2、第二类: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3、第三类: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洗发水;牙膏。
4、第四类:工业用油和油脂;润滑剂;吸收、润湿和粘结灰尘用合成物;燃料(包括马达用燃料)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和灯芯。
5、第五类:药品、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
6、第六类: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普通金属制非电气用缆线;五金具,金属小五金具;金属管;保险箱;矿石。
7、第七类: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引擎(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联结器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的除外);非手动农业器具;孵化器。
8、第八类:手工具和器具(手动的);刀、叉和勺餐具;随身武器;剃刀。
9、第九类:科学、航海、测量、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装置及仪器;处理、开关、传送、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装置和仪器。
还有更多的类别涵盖了各种商品和服务,如第十类的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第十一类的照明、加热、冷却、蒸汽发生、烹饪、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等。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商品的丰富及人们对商品的认识不断加深,商标类目可能会有所增加或修订,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参考最新的商标分类表以确保准确性。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2468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