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与要求
1、备案主体:商标代理机构包括经市场主体登记机关依法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和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2、经营范围:对于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其经营范围中应当含有“商标代理”“商标代理服务”“知识产权代理”或“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项目。
3、从业人员:商标代理机构负责人(企业应当填写法定代表人,律师事务所应当填写负责人)、合伙人、非上市公司股东和其他从业人员的信息需要备案,其中无管理责任的合伙人和非上市公司股东不作为商标代理从业人员管理,不得作为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在商标申请书上签名。
二、办理途径与流程
1、办理途径:商标代理机构应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办理商标代理机构备案相关事宜。
2、备案流程:
新代理机构备案:从未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过的机构选择“新代理机构备案”办理。
曾备案代理机构备案:曾经备案过、现拟继续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机构选择“曾备案代理机构备案”办理。
变更备案:商标代理机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变更备案。
延续备案:备案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代理业务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内办理延续备案。
注销备案:符合特定情形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办理注销备案。
三、提交材料
1、基本材料:营业执照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后的彩色扫描件。
2、其他材料: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如变更备案、延续备案等)可能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四、审查流程及费用
1、审查流程: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对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通过报送的电子邮箱发送。
2、办理费用:办理本须知中所有业务无需缴纳费用。
五、注意事项
1、诚信原则: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
2、利益冲突审查:商标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办理商标代理业务时,应当进行利益冲突审查,不得在同一案件中接受有利益冲突的双方当事人委托。
3、信息公示:商标代理机构通过网络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机构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等营业执照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记载的信息,以及其他商标代理业务备案信息。
六、常见问题解答
Q1: 自行办理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有什么区别吗?哪种方式更快些?
A1: 自行办理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在商标注册申请审查方面并无差别,主要区别在于发生联系的方式、提交的书件、文件递交和送达方式稍有差别,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可能会更高效,因为他们熟悉流程和注意事项,能够减少不必要的错误和延误。
Q2: 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后怎么办?
A2: 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以根据驳回理由进行复审申请,在提出复审申请时,需要准备相应的证据材料来支持复审请求,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复审费用,建议在此过程中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以获取更专业的指导和帮助。
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和流程可能随时间发生变化,在实际操作中,请务必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相关部门的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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