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商标属于第35类商标,这是根据尼斯分类第十一版划分的,第35类商标主要涵盖了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以及办公事务等多个方面,具体包括以下小类:
1、广告(3501)
2、工商管理辅助业(3502)
3、替他人推销(3503)
4、人事管理辅助业(3504)
5、商业企业迁移(3505)
6、办公事务(3506)
7、财会(3507)
8、单一服务(3508)
9、零售或批发服务(3509)
超市一般注册的小类为替他人推销(3503),如果是连锁型超市还需注册工商管理辅助业(3502),其余类别需要根据超市的核心产品来注册。
一、核心类别
1、第35类销售服务:替他人推销(店铺活动海报)、为商品额服务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网上销售必不可少)、超市连锁经营、加盟授权等。
二、重要类别
1、第43类餐饮服务:如果超市提供餐饮服务,如自主餐馆、员工用餐、快餐等,可以注册此类。
2、第25类员工服装:对于连锁超市,统一员工服装、鞋帽等也是品牌保护的一部分。
3、第39类运输仓储:物流运输、仓储配送、帮助居民采购以及配送生活必需品和果蔬等服务可能需要此类保护。
4、互联网相关类别:
第9类手机APP:如果超市自主开发了手机APP,需要注册此类。
第38类企业信息:企业信息传送、微信公众账号、官网微博、论坛、群组维护等可能需要此类保护。
第42类官网运营:超市官方网站、软件运营服务等需要此类保护。
第45类会员管理:超市会员管理系统等可能需要此类保护。
三、相关类别
如果超市有自主产品,可以考虑以下类别:
第29类食品:肉、罐头、干果(坚果)系列、泡菜、卤菜、蛋、奶制品、食用油、菌类干制品、豆腐制品等。
第30类方便食品:面包、糕点、面条及米面制品、茶及茶饮料、保健品、休闲食品、食用淀粉制品、调味品等。
第31类农副产品:新鲜水果和蔬菜、蘑菇、田地产物和海鲜、生鲜产品等。
第32类啤酒饮料:啤酒、无酒精饮料、矿泉水和汽水、水果饮料及果汁、糖浆及其他制饮料用无酒精制剂等。
第33类酒精类:葡萄酒、果酒、鸡尾酒、白酒等酒精饮料及酒精饮料的原汁和浓缩汁。
第34类香烟烟具:烟草和烟草代用品、香烟和雪茄、电子香烟和吸烟者用口腔雾化器、烟具、火柴等。
第3类日化用品:洗面奶、肥皂、化妆品和梳洗用制剂、牙膏;香料,香精油;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等。
第8类金属工具:刀、叉和匙等餐具、剃刀,卷发、文身、修指甲和修脚用器具等。
第16类塑料膜:塑料膜和塑料袋、保鲜膜、纸张等。
第21类厨房用具:玻璃器皿、瓷器、玻璃器皿、瓷器和陶器烹饪用具和餐具、厨房器具、家用器皿、洗护用具等。
第28类游戏器具:玩具、健身器具、娱乐器械,娱乐物品等。
四、商标注册流程与注意事项
在注册商标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查询商标:在中国商标网或者国内商标查询小程序进行查询,确保没有相同或相近的商标已经注册。
2、提交材料:商标申请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提交材料到北京商标局。
3、形式审查:商标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给予受理通知,不齐全的限期补正。
4、实质审查:商标局对商标进行实质审查,判断是否有重复或相似的商标。
5、公告:实质审查通过后,商标进行公告,三个月内无人异议则注册成功。
6、注册成功:公告期满无异议,商标正式注册成功。
超市在选择注册商标时,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发展计划,有计划、有策略地进行商标布局,以全面保护自身品牌权益,也应注意及时关注商标注册的动态和进展,以便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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