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商标(Associated Mark)是指某一个商标所有者,在相同的商品上注册几个近似的商标,或在同一类别的不同商品上注册几个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这些相互近似的商标称为联合商标,这些商标中首先注册的或者主要使用的为主商标,其余的则为联合商标。
概念阐述
联合商标一般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若干近似商标,这些商标中首先注册的或者主要使用的为主商标,其余的则为联合商标,注册商标的目的是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通过法律的保护,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商标,创立自己的商标品牌,为了达到这一目的,确保自己的利益,企业往往都制订一些适合自己的实际特点的商标战略,在现有使用的注册商标基础上,进行保护防御性商标注册,是其中较常用的手段之一,这些战略性注册商标通常有“联合商标”,“防御商标”等。
运用细节
主体一致性:联合商标主体亦是正商标所有人,两者应当一致,联合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与正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类似。
音形义相近:联合商标应与主商标在音、形、义上相近似。
非使用目的:联合商标注册不是为了使用,而是形成主商标的防护围。
相对独立性:联合商标中每一个商标都具有相对独立性,其中一个商标被撤销或被终止,不影响其他商标的有效力。
注册意义
注册联合商标的目的,相对于正商标而言,是为了防止自己的正商标(一般为名牌商标)被他人影射仿冒,联合商标的出现,是因为商标的近似或商品的类似往往不很明确,也没有严格的判断认定标准,而且随着时间、地点的不同而变化,因此难以防止他人在类似商品上注册或使用近似的商标,而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要取消他人的注册或禁止他人的使用往往是很困难的,人们通过注册联合商标来防止出现这种情况,起到一种预防的作用,有的也是因为出现了利用近似商标侵权的情况,才迫使厂家注册联合商标,注册联合商标的目的也在于适应企业发展和新产品开发的需要,对于有实力的企业,产品种类繁多,新产品不断涌现,旧产品不断更新换代,因而在业务往来时需要在与胡商品类似的新商品上,使用与原注册商标有一定近似的商标,既可以利用老牌子促销,又展示了新产品的风采,此可谓一举多得。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联合商标可以单独转让吗?
答:不可以,联合商标不得跨类分割使用或转让,这意味着如果企业想要转让其中一个联合商标,必须将整个联合商标组一起转让。
问:如果联合商标中的一个被撤销,会影响其他商标吗?
答:不会,联合商标中的每个商标都具有相对独立性,即使其中一个商标被撤销或终止,也不影响其他商标的有效力。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2475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