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的法律规定
总则
1、立法目的: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2、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商品生产者或服务提供者。
3、商标定义: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
4、商标注册原则: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
5、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
6、商标代理机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7、驰名商标保护: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他人以相同或近似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抢先注册的,驰名商标注册人有权在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撤销。
8、地理标志保护: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9、国际条约优先原则: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10、商标评审委员会职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单元表格:商标注册流程与要求
步骤 | 描述 |
提交申请 | 申请人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
形式审查 | 商标局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确定是否符合规定 |
实质审查 | 商标局对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是否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等进行审查 |
公告 | 初步审定通过的商标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 |
异议 | 公告期内,任何人可以对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 |
核准注册 | 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局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 什么是商标注册中的“恶意申请”?
答案:商标注册中的“恶意申请”指的是不以使用为目的,而是以牟取不当利益或阻止他人正当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注册申请行为,这种行为通常包括大量抢注通用名称、行业术语等公共资源,以及针对他人知名商标进行的抄袭、模仿或翻译等行为,根据《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对于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应当依法驳回,并对相关申请人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问题2: 商标注册成功后,注册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案:商标注册成功后,注册人享有以下权利:
1、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的所有权归注册人所有,未经授权,他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该商标。
2、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
3、使用许可权: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4、续展权:商标注册人可以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申请续展注册,以延长商标的保护期限。
5、禁止权:对于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请求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商标注册人也有以下义务:
1、使用义务: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可能会被撤销注册。
2、质量保证义务: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
3、标明注册标记的义务: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4、变更注册事项时的申请义务:如果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时,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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