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商标属于第29类、第30类和第31类。
,根据国际分类制度,与食品行业相关的商标注册类别主要包括第29类、第30类、第31类、第32类和第33类,下面将详细解析这些类别:
1、第29类:包括动物类食品及日用或贮藏用的蔬菜及其他可食用的园艺产品,具体涉及肉、鱼、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和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等。
2、第30类:包括日用或贮藏用的植物类食品以及调味佐料,具体涉及咖啡、茶、可可、糖、米、食用淀粉、西米、咖啡代用品;面粉和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糖果;冰制食品、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辛香料;饮用冰等。
3、第31类:包括日用的未经制作田地产物、活动物及植物,具体涉及谷物和不属别类的农业、园艺、林业产品;活动物;新鲜水果和蔬菜;种籽;草木和花卉;动物饲料;麦芽等。
4、第32类:包括不含酒精的饮料及啤酒,具体涉及无酒精饮料、矿泉水和汽水、水果饮料及果汁、糖浆及其他供饮料用的制剂等。
5、第33类:包括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具体涉及白酒、红酒、葡萄酒、白兰地等含酒精饮品。
食品企业在选择注册商标类别时,应结合自身主营业务、产品特点及未来发展方向进行综合考虑,建议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以确保商标的全面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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