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官费缴纳时间详解
一、申请阶段费用
1、申请费:发明专利9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各500元,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
2、公布印刷费:仅限于发明专利,50元,与申请费同期缴纳。
3、优先权要求费:每项80元,需与申请费同期缴纳。
二、审查阶段费用
1、实质审查费:发明专利2500元,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缴纳。
2、复审费:发明专利10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各300元,自驳回日三个月内缴纳。
三、维持阶段费用
1、年费:发明专利第13年每年900元,第46年每年1200元,第79年每年2000元,第1012年每年4000元,第1315年每年6000元,第1620年每年80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第13年每年600元,第45年每年900元,第68年每年1200元,第910年每年2000元,应在每年的申请日前一个月内预缴下一年度的年费。
2、滞纳金: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作为滞纳金。
四、其他费用
1、著录事项变更费: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200元,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50元,自提出相应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2、无效宣告请求费:发明专利30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各1500元,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3、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元,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发出的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缴纳。
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题一: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专利申请费,会有什么后果?
答案: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专利申请费,其申请将被视为撤回,一旦被视为撤回,需要重新提交专利申请并重新交纳相关费用。
2、问题二:逾期支付专利年费会产生什么影响?
答案:逾期支付专利年费可能会产生滞纳金,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作为滞纳金,如果逾期超过六个月且在收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两个月内未缴纳年费及滞纳金,将彻底失去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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