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分为45个类别,涵盖商品类34项和服务类11项,从工业产品到各类服务。
商标注册的类别主要分为商品类和服务类,总共包括45个类别,以下是对这些类别的详细分类:
商品类(134类)
类别 | 内容 |
第1类 | 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及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等。 |
第2类 | 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等。 |
第3类 | 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等。 |
第4类 | 工业用油及油脂、润滑剂、吸收、喷洒和粘结灰尘用品等。 |
第5类 | 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营养品等。 |
第6类 | 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等。 |
第7类 | 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发动机(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传动用联轴节等。 |
第8类 | 手工用具和器械(手工操作的)、刀、叉和勺餐具等。 |
第9类 | 科学、航海、测地、摄影、电影、光学等仪器及器具。 |
第10类 | 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等。 |
第11类 | 照明、加温、蒸汽、烹调、冷藏、干燥、通风等设备装置。 |
第12类 | 车辆、陆、空、海用运载器。 |
第13类 | 火器、军火及子弹、爆炸物、焰火。 |
第14类 | 贵重金属及其合金以及不属别类的贵重金属制品或镀有贵重金属的物品等。 |
第15类 | 乐器。 |
第16类 | 不属别类的纸、纸板及其制品、印刷品等。 |
第17类 | 不属别类的橡胶、古塔胶、树胶等。 |
第18类 | 皮革及人造皮革、不属别类的皮革及人造皮革制品等。 |
第19类 | 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等。 |
第20类 | 家具、玻璃镜子、镜框等。 |
第21类 | 家庭或厨房用具及容器(非贵重金属所制,也非镀有贵重金属的)等。 |
第22类 | 缆、绳、网、帐篷、防水遮布等。 |
第23类 | 纺织用纱、线。 |
第24类 | 纺织品和罩布。 |
第25类 | 服装、鞋、帽。 |
第26类 | 花边及刺绣、饰带及编带等。 |
第27类 | 地毯、地席、席类等。 |
第28类 | 娱乐品、玩具、不属别类的体育及运动用品等。 |
第29类 | 肉、鱼、家禽及野味等。 |
第30类 | 咖啡、茶、可可等。 |
第31类 | 农业、园艺、林业产品及不属别类的谷物等。 |
第32类 | 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等。 |
第33类 | 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
第34类 | 烟草,烟具,火柴。 |
服务类(3545类)
类别 | 内容 |
第35类 | 广告,实业经营,实业管理,办公事务。 |
第36类 | 保险,金融,货币事务,不动产事务。 |
第37类 | 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 |
第38类 | 电信。 |
第39类 | 运输,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 |
第40类 | 材料处理。 |
第41类 | 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 |
第42类 | 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等。 |
第43类 | 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 |
第44类 | 医疗服务,兽医服务,人或动物的卫生和美容服务等。 |
第45类 | 由他人提供的为满足个人需要的私人和社会服务等。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一:如何查看并下载商标注册分类表的电子版?
答:您可以登录中国商标网,在“商标申请”栏目下找到“商品和服务分类”,然后拉至页面最下方即可下载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电子版。
问题二: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应该怎么办?
答: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核驳通知书,了解驳回理由,若对驳回理由不服,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如有特殊情况,可在期满前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为三十天,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需填写《驳回的申请书》,写明申请复审的理由,连同商标局驳回的申请书件及《商标核驳通知书》一并交送商标评审委员会,必要时还需附送证明复审理由的相关材料,并缴纳评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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