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无效,也称专利权无效宣告,是指对已经授权的专利权,因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下是对专利权无效的详细说明:
1、基本定义:专利权无效是指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2、无效理由
不符合实质性条件: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外观设计不具有新颖性和美观性。
不属于专利法保护对象:如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等。
违反法律规定: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文件撰写不合要求:说明书未充分公开技术方案,权利要求书与说明书不符等。
主体不合法:无权取得专利权的人取得了专利权,如职务发明被非职务发明人申请等。
3、程序流程
提交请求: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说明理由并附具相关证据。
形式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请求后进行形式审查,确认请求是否符合规定。
合议审查:组成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和证据进行实质审查。
口头审理:必要时可进行口头审理,当事人可以当面质证和辩论。
决定通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或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
4、法律效力
追溯效力: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对已执行的判决、裁定及履行的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赔偿问题:因专利权人的恶意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如果明显违反公平原则,应返还使用费或转让费。
一事不再理:一旦作出决定,任何人不得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请求无效宣告。
相关问题与解答
1、如何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
回答: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需要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书面请求书,说明无效宣告的理由和提供相关证据,请求人应在提出请求后一个月内缴纳相应的费用,发明专利的费用为30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费用为1500元。
2、专利权无效宣告后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回答: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即从授权之日起就不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对已执行的法院判决、裁定及履行的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如果因专利权人的恶意造成他人损失,专利权人应赔偿损失;若明显违反公平原则,则应返还使用费或转让费。
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是专利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纠正不当授权的专利权,维护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通过详细的程序和严格的审查标准,确保专利权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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