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标注册
1、总则
目的与依据:为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规范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保护福建省著名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定义:福建省著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知晓,并依照本办法认定的注册商标,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管理部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工作,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福建省著名商标管理和保护工作。
2、申请及认定
条件:福建省著名商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该商标为注册商标,且商标权属无争议;该商标实际使用已满三年;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知晓;该商标商品或服务质量优良、稳定,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标准,具有良好市场信誉;申请人近三年无商标侵权行为。
申请材料:申请认定福建省著名商标,应当向其注册登记地或者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认定福建省著名商标应当填写《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审核与公示: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转报的申请或者直接受理的申请之日起50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征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相关组织、行业协会的意见,组织专家评审,予以初步审定并公示。
3、管理和保护
权利人义务:福建省著名商标权利人应当建立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制度,提高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维护福建省著名商标的信誉。
使用规定:福建省著名商标所有人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冠用“福建”字样的企业名称,并享有将其著名商标作为字号登记为企业名称的权利。
侵权行为:有擅自印制或者使用福建省著名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等,属于侵犯福建省著名商标权的行为。
4、注销与法律责任
注销情形:有在有效期内丧失福建省著名商标条件的;有效期限届满,不按本办法规定申请延续的情形之一的,由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福建省著名商标,并予以公告。
法律责任:未经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不得使用福建省著名商标的字样或者标志,禁止使用已失效的福建省著名商标的字样或者标志。
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题一:福建省著名商标的有效期是多久?如何延续?
解答:福建省著名商标的有效期为3年,自认定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福建省著名商标权利人可以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延续,经审查,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每次延续有效期为3年。
2、问题二:哪些行为属于侵犯福建省著名商标权的行为?
解答:侵犯福建省著名商标权的行为包括擅自印制或者使用福建省著名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擅自将与福建省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作为商品或者服务名称、企业名称、商号、字号、包装、装潢、未注册商标使用,且可能引起相关公众误认或者混淆的行为等。
福建省商标注册流程严格规范,旨在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通过详细的申请条件、材料要求以及后续的管理保护措施,确保了商标注册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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