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食品类别详解
一、核心类别
| 类别 | 主要涵盖商品 |
| 第29类 | 肉、鱼、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和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等。 |
| 第30类 | 咖啡,茶,可可和咖啡代用品;米;食用淀粉和西米;面粉和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甜食;冰制食品;糖,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等。 |
| 第31类 | 新鲜水果、蔬菜、活动物等。 |
| 第32类 | 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糖浆及其他制饮料用的制剂。 |
| 第33类 | 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

二、重要相关类别
| 类别 | 主要涵盖服务或商品 |
| 第35类 | 店招、(进出口)销售、代理;特许经营、加盟连锁;广告宣传等。 |
| 第39类 | 物流、配送、仓储等。 |
| 第40类 | 食品加工、饮料加工等。 |
| 第44类 | 营养与饮食指导、保健等。 |
三、关联类别
| 类别 | 主要涵盖产品或服务 |
| 第01类 | 食物防腐用化学品、增甜剂、食品工业用谷蛋白、葡萄糖等。 |
| 第02类 | 食品着色剂、色素等。 |
| 第03类 | 厨房用去油渍油,清洁制剂、洗洁精等。 |
| 第05类 | 补药、人参、枸杞等名贵中药材、医用营养品、消毒纸巾等。 |
| 第06类 | 厨房用金属台、金属柜、金属容器等。 |
| 第07类 | 厨房家用器具、食品加工机械等。 |
| 第11类 | 烹调器具、厨房用抽油烟机、微波炉、消毒碗柜、卫生设备等。 |
| 第12类 | 餐车等。 |
| 第16类 | 保鲜膜、餐巾纸、宣传册、报纸、期刊、杂志、生活用纸等。 |
| 第20类 | 餐具柜、桌、椅、凳子等。 |
| 第21类 | 餐具、炊具、垃圾筒、牙签、饮用器皿、食物保温容器等。 |
| 第24类 | 餐巾、桌布、垫子(餐桌用布)、座垫、洗涤用手套、纺织品等。 |
| 第37类 | 厨房设备的安装与维修服务等。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 食品行业在注册商标时,为什么需要考虑多个类别?
答案: 食品行业涉及的产品种类繁多,从原材料到成品,再到相关的服务和设备,都可能成为品牌的一部分,为了全面保护品牌,避免在不同领域内出现品牌权益的冲突,企业需要根据实际业务范围,选择注册多个相关类别的商标,除了直接的食品类别(如第29类、第30类),还可能涉及到包装材料(如第16类)、广告宣传(如第35类)等相关类别。
问题2: 如果一家食品企业想要扩展其产品线,增加新的食品类别,它应该如何处理已有的商标?
答案: 如果食品企业计划扩展产品线,首先需要评估新类别是否与现有商标类别重叠或相似,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如果新类别与现有商标无冲突,可以直接使用现有商标;如果有冲突或需要特别标识新产品特性,则可能需要注册新的商标或对现有商标进行调整,企业应考虑更新商标的使用证据,确保在新类别中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2527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