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
法律依据: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证明是为了方便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人使用而出具的书面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申请条件:出具申请人必须是马德里国际商标的注册人,商标注册人为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办理途径和流程
提交电子申请:通过网上系统提交商标转让申请。
直接到商标局办理: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或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以及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办理。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3、申请材料
应提交的书件:每申请提供1件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的注册证明,提交《马德里国际商标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1份,同时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以及商标注册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式,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及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申请人地址应当按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详细填写,申请人地址应注明国家。
4、缴纳规费
费用标准: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出具商标证明费为50元人民币,电子申请为45元。
5、查收商标文件
查收方式: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明发至受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提交电子申请的,请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查收,提交纸质申请办理的,商标局以邮寄方式寄出相应商标文件。
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题一:什么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证》?
解答: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证》是由WIPO国际局颁发的,表示该马德里申请已在国际注册簿上登记,并不代表在各指定缔约方已注册成功。
2、问题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新申请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有哪些?
解答: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新申请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外文申请书(MM2表格)、加盖公章或签字的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的,应附送代理委托书,指定美国的,一并提交MM18表格。
国际商标注册证明是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人为了证明其商标在指定缔约国中国被核准注册而出具的书面证明,具有与《商标注册证》同等的法律效力,办理途径包括提交电子申请、直接到商标局办理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材料包括马德里国际商标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以及商标注册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缴纳规费后,可以通过商标代理机构或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查收商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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