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餐商标属于第43类。
快餐商标通常注册在第43类和第35类,以下是关于快餐商标类别的详细分析:

1、第43类餐饮餐馆:
提供餐饮、住宿服务,包括餐厅、咖啡馆、快餐店、酒吧、茶馆、外卖餐馆等。
连锁快餐店作为提供食品和饮料服务的实体,其商标自然属于此类。
注册时可以选择具体的小项,如“酒店和餐饮服务”、“快餐供应”等。
2、第35类饭店管理:
包括饭店商业管理、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广告、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等。
如果快餐店计划进行连锁经营或品牌推广,建议提前注册此类别。

3、其他相关类别:
第29类熟制食品:适用于销售熟食、肉、蛋、奶及乳制品、加工坚果类商品的快餐店。
第30类方便食品:如果快餐店经营自有品牌的咖啡、茶、甜品糕点、方便食品等,需注册此类。
第31类水果蔬菜:销售活海鲜或未加工的水果和干果、蔬菜的快餐店需要注册此类。
第32类啤酒饮料:拥有自己品牌的鲜榨果汁、汽水等饮料的快餐店应注册此类。
第33类含酒精饮料:打造葡萄酒、白酒等含酒精饮料品牌的快餐店需注册此类。
第39类运输贮藏:涉及餐饮食品、半成品配送的快餐店需要注册此类。

第40类制作加工:涉及食品和饮料加工服务的快餐店应注册此类。
快餐商标主要注册在第43类和第35类,但根据快餐店的具体经营范围和品牌策略,可能还需要考虑注册其他相关类别以全面保护品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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