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禁止条件包括侵犯他人在先权利、与国家名称或标志等相同或近似、带有民族歧视性等。
一、绝对禁止条件
1、侵犯国家及国际组织标志:不得使用与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

2、误导性标志:不能使用带有民族歧视性、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标志。
3、违背公序良俗的标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同样被禁止注册。
4、地理标记的误用:商标使用地理标记,而又非来自于该地区的情况下违法,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一般不得作为商标,除非具有其他含义或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
二、相对禁止条件
1、通用名称和图形: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不得注册为商标。
2、直接表示商品特征的标志: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也不得注册。
3、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同样无法注册,除非通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
三、相关问题与解答
1、为什么通用名称和图形不能注册为商标?

答案:因为通用名称和图形是某一行业共同认可、共同使用的,代表了商品的共有特征,如果允许个别企业垄断这些通用名称和图形,可能会损害同行业其他从业者的利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2、如何判断一个标志是否具有显著特征?
答案:显著特征是指标志能够使消费者将其与特定商品或服务相联系,从而区分不同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如果一个标志经过使用,能够在消费者心中建立起与特定商品或服务的关联,那么它就具有了显著特征。
了解并遵守以上商标注册的禁止条件,对于确保商标顺利注册至关重要,在申请商标注册前,建议进行详细的商标检索和法律咨询,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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