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

EPO是欧洲专利局(European Patent Office)的简称,是一个政府间组织,成立于1977年,旨在加强各缔约国及各缔约国专利局间的合作,涉及授予欧洲专利。
2、收费标准:
欧洲专利申请需自第3年起需要缴纳维持费,从国际申请日开始起算。
到期后的6个月内仍可以缴纳,但需多缴50%的附加费,维持费可以在届满前3个月缴纳。
最后一次缴维持费后,欧洲专利授权就不用缴纳当年即将到期的年费,之后在各国生效后,申请人开始在各生效国缴纳年费。
如果专利想要在3个以上的欧洲国家生效,考虑EPO还比较划算;如果专利只进入一两个欧洲国家,还不如直接进节省费用。
3、支付方式:

申请人应通过MyEpocard或双重验证的方式访问MyEpoportfolio获取电子形式的国际检索报告及书面意见。
对于选择EPO作为主管国际检索单位的PCT申请,应直接向EPO缴纳检索费、异议费等费用,按照EPO的缴费标准和要求,直接向EPO缴纳。
对于参与试点申请,CNIPA作为主管受理局所受理的PCT申请将按现行人民币费用标准收取国际申请费,并代表IB以人民币收取检索费。
4、相关问答:
Q: EPO的费用是否包括所有在欧洲国家的专利生效费用?
A: 不包括,EPO的费用仅包括在欧洲专利局进行专利申请和维护的费用,如果专利在多个欧洲国家生效,还需要在各国分别缴纳年费。
Q: 如果未能按时缴纳EPO费用会有什么后果?

A: 如果未能按时缴纳EPO费用,可能会导致专利申请被撤回或专利权失效,还需支付滞纳金。
EPO费用是指向欧洲专利局支付的用于专利申请、审查和维护等相关费用的总称,这些费用根据不同的服务项目和阶段有所不同,且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缴纳。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2584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