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形版权,即图形作品的著作权,是指创作者对其创作的图形作品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这些权利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涵盖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图形版权包含的内容具体如下:
1、发表权:决定是否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对作品进行修改和完善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复制权: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6、发行权: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7、出租权: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
8、展览权: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9、表演权: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10、放映权: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11、广播权: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12、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13、摄制权: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4、改编权: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5、翻译权: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6、汇编权: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图形版权的保护范围广泛,涵盖了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图形作品包括但不限于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
以下是图形版权和商标的区别:
图形版权 | 商标 | |
原始权利产生途径 | 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无需审查批准 | 需要经过注册申请并获主管机关审查核准后才能取得专用权 |
保护目的 | 鼓励有益于社会的作品创作和传播,促进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 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保障消费者利益,促进公平竞争 |
保护期限 | 作者有生之年加50年(部分情况可能更长) | 一般为10年,可续展 |
保护力度 | 只保护相同的作品,类似的不保护 | 不仅保护相同的标识,还保护近似的标识 |
类别限制 | 不分类别,全类别保护 | 按注册类别保护,全类别保护需支付高额费用 |
关于图形版权,还有以下两个问题需要注意:
Q1: 图形版权登记有什么好处?
A1: 图形版权登记的好处包括确定作品的版权归属,化解潜在纠纷;版权一旦登记之后,其他人使用必须经过权利人允许,否则都属于侵权;有利于保障商标权利的稳定,防止只注册商标而导致的权利缺失;可将商标在未注册的类别进行预保护;下证速度快,只需约1个月时间。
Q2: 图形版权的保护期是多久?
A2: 图形版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50年,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保护期为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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