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商标并不是一个真实存在的法律概念,而是一个广泛传播的误解,在涉外商标领域,不存在一种途径可以通过一次注册在全球233个国家及地区获得法律保护,以下是对“全球商标”的具体说明:

1、马德里商标
定义:马德里商标是马德里协议成员国之间的一种商标注册体系,申请人只需使用一种语言、递交一份申请、缴纳一组费用就可以在多个成员国领土上保护商标。
成员国数量:截至当前,马德里联盟有117个成员国。
注册程序:需要向本国商标局提交马德里商标注册申请(自主选择马德里注册成员国),由商标局向国际局(WIPO)递交申请。
特点:程序较为简单,可以节约一部分的注册费用,但时间长且需以本国商标为基础。
2、单一国注册
定义:分别向每个国家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优点:灵活,申请时间较短,便于市场把控。
缺点:费用较高,程序较为复杂。
3、欧盟商标注册
定义:向欧盟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可以在27个欧盟成员国得到法律保护。
成员国列表:包括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瑞典、西班牙、葡萄牙、芬兰、希腊、奥地利、荷兰、爱尔兰、塞浦路斯、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和克罗地亚。
4、非洲知识产权组织
定义:向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可以在其17个成员国得到法律保护。

成员国列表:包括喀麦隆、贝宁、布基纳法索、中非共和国、刚果、乍得、加蓬、几内亚、几内亚比绍、科特迪瓦、马里、毛里塔尼亚、尼日尔、塞内加尔、多哥、赤道几内亚和科摩罗。
5、比荷卢商标注册
定义:向比荷卢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可以在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三个成员国得到法律保护。
6、全球商标的误区
虚假概念:市场上有些代理机构用“全球商标”来吸引用户关注,但实际上并不存在这样的注册方式。
品牌布局建议:对于新品牌而言,应首先做好核心市场布局,再考虑重点市场的保护。
全球商标并不是一个实际存在的法律概念,而是市场上一些代理机构为了吸引客户而提出的误导性说法,要在全球范围内获得商标保护,需要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要求,通过马德里体系、单一国注册或其他国际组织的注册方式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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