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日本专利包括发明(称作特许)、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以下是详细介绍:

1、发明专利
定义:针对产品技术结构、方法、工艺流程或工艺参数改进所提出的新技术方案。
效期:自申请日起20年,医药品和农药发明专利有效期可申请延长,但不得超过5年。
审查制度:采用先申请原则、早期公开原则和请求审查原则,专利申请案于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8个月后公开,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3年内需请求实质审查。
2、实用新型专利
定义: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技术特征改进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方案。
效期:自申请日起10年。

审查制度:采用登记制度,无须实质审查即可获得专利权,57个月内准予注册,即可获得专利证书。
3、外观设计专利
定义: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效期:自注册日起20年。
审查制度:采用审查制,对申请进行审查。
日本的专利体系涵盖了从技术创新到设计创新的全方位保护,为各类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了解这些信息对于企业和个人在全球化竞争中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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