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割是指商标申请人可以请求对其商标申请进行分割,原申请的申请日应当继续适用于分割后的每个申请,申请人不可撤回其提出的分割请求。
一、商标分割的含义与性质
1、含义:商标分割并不是将商标图样切割,而是将商标指定使用在多个类别的产品或服务基础上区分开来,分割成两个或更多的商标。
2、性质:商标分割是一种权利分割,但制度目的不是要解决数个权利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而是为解决在“一标多类”前提下的商标自身分割问题。
二、商标分割的类型
1、商标申请的分割:在商标申请未获准注册以前,申请人可以向商标行政主管机构申请就所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进行分割,分割后以原注册申请日为各分割商标的申请日。
2、商标注册的分割:商标获准注册后,商标权人可以就注册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向商标行政主管机构申请分割,核准后分别发给商标注册证,并重新编定商标注册号。
三、商标分割的三种情况
1、不做复审,自动分割:如果商标申请人不做复审,商标局会把商标初步审定的部分和不予核准注册的部分自动分割,该商标初步审定的部分商品直接进入初审公告,三个月公告期满且无人异议,下发商标注册证书,予以注册。
2、做复审,申请人工分割:如果商标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部分不服,需要进行驳回复审的并且急于商标初步审定部分下证,申请人可以申请驳回复审和人工分割,对于商标初步审定的部分分割成另一件申请,并生成新的申请号,但是保留原申请的申请日期。
3、做复审,不申请分割:如果商标申请人要做复审,但不准备申请分割,那么初步审定的这部分商品也不会进入初审公告,整件申请要等复审结果出来才有定论。
四、商标分割的程序设计
1、提出分割申请:申请人需要自收到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提交分割申请。
2、审核与公告:商标局审核分割申请及其他材料,对符合要求的,准予将商标分割成两件,审定通过部分进入下一程序,驳回部分由申请人决定是否复审。
3、费用问题:向商标局提交分割申请不收取官费,但代理是否收费或许有不同的规定,视约定而定,每件商标注册申请只能进行一次分割,且只限于被驳回部分。
五、商标分割的影响
1、申请号变化:商标分割之后,申请商标会有两个商标申请号,一个是原来本身的申请号,一个是后面带字母A的,不过这两个申请号都可以同等使用。
2、后续费用增加:如果驳回复审成功之后,以后商标的变更、转让、续展等费用就会是双份的,需要申请人自己去衡量。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商标分割?
A1: 只有当申请的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被部分驳回时,即申请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部分通过了初步审查,部分被驳回了,才会出现商标申请分割的问题。
Q2: 商标分割申请是否可以撤回?
A2: 不可以,商标分割申请一经提出不可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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