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信息
1、申请人名称
自然人: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名称,并在姓名后注明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外国申请人:在英文栏内填写英文名称。
共同申请:将指定的代表人填写在“申请人名称”栏,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填写在附页中。
2、申请人国籍/地区
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外国申请人如实填写。
3、申请人地址
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需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
符合自行办理条件的外国申请人地址应详细填写中英文地址。
4、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供国内申请人和符合条件的外国申请人填写在中国的联系方式。
5、代理机构名称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的,填写代理机构名称。
6、外国申请人的国内接收人及地址
外国申请人指定国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后续法律文件,地址需详细填写。
7、申请人章戳
法人或其他组织加盖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
8、代理机构章戳
代理机构加盖公章,并由代理人签字。
二、商标信息
1、商标名称
填写拟注册的商标名称。
2、商标图形样式(可选)
粘贴或打印商标图样,清晰且尺寸适中。
3、商品/服务分类
按国际商标分类体系填写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名称。
4、商品/服务描述
详细描述所涉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项目。
5、商标说明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颜色组合商标需提交文字说明。
三、优先权声明(如需)
1、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
选择“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并填写相关申请国家、日期和申请号。
四、收费标准
1、受理商标注册费
一个类别受理费300元人民币,每超过一个商品另加收30元。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书格式
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使用国家公布的中文简化汉字。
2、图样要求
商标图样需清晰,长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颜色组合商标需提交着色图样及黑白稿。
三维标志商标需提交三面视图。
声音商标需用五线谱或简谱描述。
六、表格示例
申请人名称 | 申请人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 国家/地区 | 代理机构名称 | 商标名称 | 商品/服务分类 | 商品/服务描述 | 商标图样 | 商标说明 | 优先权声明 |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 如何确定商标的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
A1: 应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名称,每个类别的项目前应标明顺序号,全部类别和项目填写完毕后应注明“截止”字样。
Q2: 如果商标包含颜色组合,应如何提交申请?
A2: 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在“商标说明”栏内勾选“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并提交着色图样及黑白稿,还需提交文字说明,注明色标及商标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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