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复议是什么?如何进行专利复议?

专利申请被驳回后,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

专利复议是一种行政法上的重要制度,旨在为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提供一种在行政系统内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救济的途径,以下是关于专利复议的详细说明:

一、专利行政复议的主体和机构

1、主体

申请人:包括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第一类申请人是指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人,第二类申请人是指不服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人。

被申请人: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即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2、机构

第一类机构: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因此其自身进行复议。

第二类机构: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二、专利行政复议的收案范围

根据《复议规程》第五条规定,专利行政复议的收案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专利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其申请不服的;

2、专利申请人对申请日的确定有争议的;

3、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不服的;

4、专利申请人对其专利申请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或者不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不服的;

5、专利申请人对专利申请视为撤回不服的;

6、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不服的;

7、专利权人对专利权终止不服的;

专利复议是什么?如何进行专利复议?

8、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因耽误有关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请求恢复权利而不子恢复的;

9、专利权人对给子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10、强制许可请求人对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11、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二条终止其国际专利申请不服的;

12、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五条所作复查决定不服的;

13、专利代理机构对撤销其机构处罚不服的;

14、专利代理人对吊销其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处罚不服的;

15、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三、提起专利行政复议的期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前款所述期限的,该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四、专利行政复议的程序

1、提起:申请复议时应当符合正当申请人、复议事项范围、复议期限以及复议请求和证据等条件,复议申请书应载明申请人的姓名、名称、通信地址,具体的复议请求和理由,复议申请人的签名或印章,并附具必要的证据材料。

专利复议是什么?如何进行专利复议?

2、受理: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对复议申请分别做处理。

五、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哪些情况下不能申请专利复议?

答:以下情况不能申请专利复议:

1、专利申请人对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的;

2、专利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

3、专利权人和无效宣告请求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所作决定不服的;

4、专利权人或实施强制许可的被许可人对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

5、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际申请的受理单位、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所作决定不服的;

6、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驳回登记申请的决定不服的;

7、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

专利复议是什么?如何进行专利复议?

8、布图设计权利人对撤销布图设计登记的决定不服的;

9、布图设计权利人、非自愿许可取得人对非自愿许可报酬的裁决不服的;

10、布图设计权利人、被控侵权人对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不服的。

问题2:申请专利行政复议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答:申请专利行政复议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工商登记证复印件);

3、其他证据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4、如果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由复议申请人和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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