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在法律诉讼方面的主要案件是与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的侵犯人格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以下是对这一案件的详细说明:
1、案件背景
公司侵权: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未经姚明同意,擅自将姚明的姓名和肖像用于生产和销售“姚明一代”产品及其宣传上。
一审判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赔偿姚明30万元,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上诉过程
提出上诉:姚明对一审判决的赔偿数额不满,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
二审审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在酌定赔偿金额时未充分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后果、持续时间等因素,最终判决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赔偿姚明包括维权合理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共计100万元。
3、典型意义
法律保护:本案通过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具有商业价值的自然人姓名、肖像等给予了保护,体现了法律对名人姓名权和肖像权的尊重。
借鉴意义:本案对于审理此类人格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具有借鉴意义。
相关问题与解答
1、为什么姚明会起诉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侵犯权利:该公司未经姚明同意,擅自使用其姓名和肖像进行商业活动,侵犯了姚明的姓名权和肖像权。
经济损失:这种行为给姚明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并对其声誉造成了损害。
2、一审和二审的判决有何不同?
一审判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赔偿姚明30万元,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二审判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后果、持续时间等因素,最终判决赔偿姚明100万元。
姚明诉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侵犯人格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不仅展示了法律对名人权利的保护,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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