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共存是指不同的商业主体基于商业目的,使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在相同法域内同时的合法存在。
1、商标共存定义
商标共存,是指不同的商业主体基于商业目的,使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在相同法域内同时的合法存在,这种共存现象通常发生在多个企业对某个相同或近似商标都享有正当权益的情况下。
2、商标共存类型
商标共存主要分为善意的商标共存和恶意的商标共存,善意的商标共存是指双方均尽到了善意使用的注意义务且不具有不正当竞争的目的;而恶意的商标共存则涉及一方或双方存在不正当竞争目的或恶意行为。
3、商标共存条件
商标共存的条件包括:双方商标使用商品的类似程度、双方商标的近似程度、双方商标的知名度、特殊领域采取严格采信以及是否会损害公众利益等,这些条件确保了商标共存不会增加消费者的辨识成本和误认可能性。
4、商标共存法律依据
根据《商标法》第59条第三款的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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