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果类商品在商标注册时涉及多个类别,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以下是关于干果类注册商标类别的详细分析:
核心类别
1、第29类:这是干果类商品最主要的注册类别,主要包括动物类食品,以及日用或贮藏用的蔬菜及其他可食用的园艺产品,干果如果来源于植物性食品,如坚果、果仁等,通常会被归入此类,第29类的“2911”群组涵盖了加工过的坚果、加工过的种子、糖渍坚果、已调味的坚果等。
2、第30类:虽然干果本身不直接作为调味品,但如果是经过特定加工(如糖渍、盐腌)的干果,可能涉及此类别。
相关类别
1、第31类:主要包括日用的未经制作的田地产物,如果干果是未经进一步加工的原生态产品,可能归入此类,第31类的“3105”群组包括了未加工的水果及干果。
2、第5类:如果干果店销售的干果具有特定的药用价值或作为膳食补充剂,则可能涉及此类别。
3、第32类和第33类:这两类主要涉及饮料和含酒精饮料,通常与干果店的主营业务不直接相关,除非干果店还销售以干果为原料的饮品。
商标注册注意事项
商标检索:在申请注册商标前,应进行全面的商标检索,确保所申请的商标未被他人注册,符合注册要求。
准备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
遵循流程:按照商标局的注册流程进行申请,包括提交申请、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公告等步骤。
表格展示
类别 | 群组 | 具体内容 |
29 | 2911 | 加工过的坚果、加工过的种子、糖渍坚果、已调味的坚果等 |
30 | 调味品、糕点、方便食品等 | |
31 | 3105 | 未加工的水果及干果 |
5 | 药用价值或膳食补充剂 | |
32 | 饮料 | |
33 | 含酒精饮品 |
干果类商品在商标注册时,应主要考虑第29类和第30类,同时根据具体产品特性可能涉及其他相关类别,在申请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确保商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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