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第15类主要涵盖乐器及相关配件,如钢琴、小提琴等。
商标注册类别第15类主要涉及乐器及其相关配件,包括机械钢琴、电子乐器、乐谱架等,以下是商标注册第15类的详细介绍:
1、乐器
机械乐器:如手摇风琴、机械钢琴及其附件。
电子乐器:如电吉他、电子琴等。
弦乐器:如小提琴、大提琴等及其配件,如松香、弦轴和踏板。
打击乐器:如鼓、锣等。

管乐器:如笛子、箫、单簧管等。
2、乐器辅助用品及配件
乐谱架:用于放置乐谱的架子。
乐器架:用于支撑乐器的架子。

指挥棒:用于乐队指挥的工具。
校音器:用于调整乐器音准的设备。
拨弦片:用于弦乐器演奏的小工具。
3、特殊乐器部件

音叉:用于调音的金属叉。
校音扳头:用于调整乐器音高的工具。
商标注册类别第15类涵盖了广泛的乐器及其配件,从传统的机械乐器到现代的电子乐器,以及相关的辅助设备和特殊部件,企业在申请此类商标时,应确保其产品或服务明确符合这一类别的要求,以便顺利通过审核并获得保护。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2703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