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数量无限制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注册商标的数量没有限制,这意味着企业或个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注册一个或多个商标,以保护其品牌和产品。
2、法律层面专用权
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六条,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企业在注册商标时,可以在核定的商品上注册一件或多件商标。
3、主副商标使用策略
企业在商品上使用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时,通常采用主、副商标的形式配合使用,即在主商标不变的情况下,每推出一种新产品或新型号还另外使用一个商标。
4、防止侵权行为
一般情况下,企业在某种商品上已经注册了一件商标,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运作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为了防止别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自己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一些商家便在同一商品上再注册几件近似的商标,实现品牌延伸,提升商标的价值,同时有效防止侵权行为。
5、商标注册费用
受理商标注册费标准为一个类别受理商标注册费为300元人民币(限定本类10个商品/服务项目,本类中每超过1个另加收30元人民币),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为1500元人民币,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为1500元人民币。
6、商标注册流程
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需提交申请书、商标图样或名称、身份证复印件等文件,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并按《类似商品和服务项目区分表》填写类别、商品/服务项目名称。
7、商标代理机构作用
商标代理机构帮助企业进行商标注册申请,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服务,企业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时,需缴纳商标注册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从代理机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
8、商标法第四条解读
商标法第四条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审查员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定是否进入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审查程序,最终以审查结果为准。
9、商标战略重要性
企业需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创造品牌及提升品牌价值上,促进产业升级,将制造优势转换为高附加值的品牌优势,品牌建设需要长期努力和坚持,才能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10、商标多但品牌少问题
我国注册商标量名列世界第一,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品牌较少,许多企业在培育知名品牌方面处于劣势,导致产品销售价格与国际名牌差距明显,企业需转变思路,注重品牌建设。
11、一标多类注册策略
一些企业为了后期项目运作备用,一次性注册大量商标,这种策略虽然增加了通过率,但也需注意避免被判定为恶意注册,审查员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定是否违反商标法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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