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含义:“不失新颖” 通常是指在申请专利时,尽管发明创造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被公开,但由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仍然不丧失其新颖性,这里的 “不失” 即不失去、不丧失的意思。
2、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专利法》第24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
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3、具体情形说明:
国际展览会上的展出:必须是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且展品除举办国产品外,还应有来自外国的展品,例如世界博览会、经中国政府认可的国际专业博览会等,若在非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则不享有此宽限期。
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的发表:需是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不包括省以下或受委托组织的此类会议,如在这些规定会议中首次发表的发明创造,不丧失新颖性。
他人泄密:他人违反申请人本意的公开,包括未遵守保密义务而公开,以及用威胁、欺诈、偷盗、间谍活动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后公开等情况。
4、宽限期及声明要求:
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为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之前6个月,申请人应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声明享有宽限期,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若未按时声明或提交证明文件,审查员将发出 “视为未要求不丧失新颖性通知书”。
5、重要性:这一规定是为了鼓励发明人进行技术交流和知识传播,同时也保护了发明人的权益,使其在特定情况下的公开不会导致失去获得专利授权的机会。
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题: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在国际展览会上展出后,多久内申请专利才不会丧失新颖性?
答案: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发明创造,若在展出后的6个月内申请专利,则该专利申请不会因该展出而丧失新颖性。
2、问题: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泄露其发明创造内容,申请人应如何处理才能确保不丧失新颖性?
答案: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泄露其发明创造内容的,申请人应在得知情况后两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声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人还需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声明享有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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