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41类:包括影片制作、电影电视剧制作、录制拍摄服务,还涵盖在线电子出版物、影视设备出租服务等。
2、第9类:涉及可下载的影像文件、电子出版物(可下载)、动画片、计算机游戏软件等。
3、第28类:主要是玩偶、玩具、游戏器具等。
4、第14类:有钥匙链(小饰物或短链饰物)、钥匙圈等。
5、第16类:包含书籍、海报、文具等。
6、第25类:有服装、鞋、帽等。
7、第30类:包括饼干、蛋糕、软饮料等。
8、第32类:有啤酒、矿泉水、水果饮料等。
9、第35类:涉及广告植入、广告宣传策划、广告片制作,以及招商引资、影视宣传营销等。
10、第40类:有影像加工处理,如电影胶片冲洗、图样印刷、照片冲印等,还包括影视作品涉及到的一些周边作品集、演员写真集等。
11、第44类:主要为化妆服务,如为演员提供化妆服务,影视布景,演出用布景出租等。
12、第38类:是官宣消息,涉及信息传送、涉及微信公众账号,影视官网微博、论坛、群组维护,影视相关软文推送等。
13、第42类:包括官网运营,如企业网站、软件运营服务,服装原创设计等。
14、第37类:有器材维修,如拍摄场地搭建、摄影设备等器材的修理和维护等。
15、第43类:有建筑物,如活动房屋出租、会议室出租等。
16、第18类:有器材包,如摄影器材包等。
17、第25类:有影视服装,即服装,摄影可用的服装等。
18、第26类:包括服装花边,如服装花边、装饰、刺绣、假胡须等。
19、第14类:有演员首饰,如剧中人物佩戴手表、珠宝、贵金属等首饰。
20、第45类:有服装租赁,如影视服装租赁、法律服务、作品产权保护。
影视剧商标的类别选择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不同的类别在保护范围和重点上有所不同,影视公司和相关权利人应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发展战略,合理选择和注册适合的商标类别,以充分保护自己的品牌权益和知识产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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