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1、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地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邮编为100055,办公时间是8:3011:30以及13:3016:30,咨询电话是01063218500。
2、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包括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内12、14号楼一楼,邮编510014,咨询电话02083772305)、上海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650号一号楼一楼,邮编200235,咨询电话021235218000)、重庆商标审查协作中心(重庆市江北区对山立交科技金融大厦5号楼,邮编400023,咨询电话02365854191、65854187)、济南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2177号联合财富广场2号楼南侧大厅,邮编250000,咨询电话053189700542)、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和龙子湖广场B座32层,邮编450046,咨询电话037188905323)。
二、办理流程
1、申请收文: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2、书审:对申请文件进行书面审核。
3、扫描:将相关文件进行扫描存档。
4、录入:把申请信息录入系统。
5、财务对款:确认费用缴纳情况等。
6、审查:对申请的具体内容进行审查核实。

7、签文:签署相关文件。
8、打印:打印商标注册证明。
三、办理方式
1、直接办理: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上述办理地点现场办理,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可立等可取。
2、邮寄办理:将申请材料邮寄至商标局办公地址,并在信封上标注“国内注册商标申请出具注册证明业务”,商标局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寄出。
3、委托办理: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或选择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四、申请材料
1、商标注册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且需加盖公章或由自然人签名。

2、商标注册人如有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商标正在转让中的,应提供商标转让人或受让人身份证明文件。
4、提供商标注册号清单。
5、若是邮寄办理,还需提供接收文件的通讯地址。
五、规费缴纳
不收取规费。
六、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题:商标注册证明和商标注册证有什么区别?

答案:商标注册证是商标核准注册后颁发的法律文书;而商标注册证明是为了方便商标注册人使用而出具的书面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一些企业的上市、转让等特定情况下,有关部门可能要求提供商标注册证明而非商标注册证原件。
2、问题:如果商标注册人身份发生变更,如何办理商标注册证明?
答案:当商标注册人身份发生变更时,办理商标注册证明除了要提交常规的身份证证明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确保该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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