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历史沿革:新中国成立后,商标注册工作先后由中央私营企业局和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1978年国家恢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后,内设商标局,2018年3月,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管理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2、主要职能:承担商标审查注册、行政裁决等具体工作;参与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制定;参与规范商标注册行为;参与商标领域政策研究;参与商标信息化建设、商标信息研究分析和传播利用工作;承担对商标审查协作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商标审查队伍的教育和培训;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3、内设机构: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三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六至十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405人。

4、直属单位:通达商标服务中心成立于1993年底,现有工作人员256人,设有多个部门,该中心主要职能是为商标局提供与确权相关的服务工作,是商标注册的辅助机构。
5、地址邮编: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邮编100055。
以下是两个相关的问题及解答:

问:商标注册成功后会获得什么证明文件?
答:商标注册成功后会颁发《商标注册证》,这是商标专用权的法定凭证。
问:如果发现有人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答: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举报,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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