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方式及费用标准
1、纸质申请:受理商标注册费为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或服务项目,若超过10个,每超一项加收30元。
2、网上申请:受理商标注册费为270元,同样限定本类10个商品或服务项目,超过10个时,每超一项加收27元。
二、其他相关费用
1、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纸质申请收费标准为1500元/件,接受电子发文的网上申请收费标准为1350元/件。
2、补发商标注册证费:纸质申请收费标准为500元/件,接受电子发文的网上申请收费标准为450元/件。
3、转让注册商标费:纸质申请收费标准为500元/件,接受电子发文的网上申请收费标准为450元/件。

4、商标续展注册费:2019年7月1日起,由1000元降为500元/件,接受电子发文的网上申请收费标准为450元/件。
5、续展注册迟延费:纸质申请收费标准为250元/件,接受电子发文的网上申请收费标准为225元/件。
6、商标评审费:如驳回复审、异议申请、无效宣告、不予注册复审等,纸质申请收费标准为750元/件,接受电子发文的网上申请收费标准为675元/件。
7、商标变更费:如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等,纸质申请收费标准为250元/件,接受电子发文的网上申请免收变更费。

8、撤销商标费:纸质申请收费标准为500元/件,接受电子发文的网上申请收费标准为450元/件。
9、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纸质申请收费标准为150元/件,接受电子发文的网上申请收费标准为135元/件。
三、缴纳途径
1、直接办理:申请人可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缴纳现金办理商标业务;北京市、天津市的申请人可提交与商标业务申请人一致的银行转账支票办理商标业务;非北京市的申请人可提交与商标业务申请人一致的银行汇票办理商标业务,收款人全称、账号、开户银行等信息需按指定填写。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业务,商标规费全部从商标代理机构在商标局的预付款中扣除,申请人无须直接向商标局汇款缴纳费用,商标代理机构需依法缴纳商标规费,并在商标局备案后方可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向商标局预付商标规费。

商标注册官费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差异,申请人应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申请方式,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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