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薰属于第3类商标,主要包括不含药物的梳洗制剂以及用于家庭和其他环境的清洁制剂。
香薰属于商标分类中的第3类,以下是详细说明:
具体类别
0305组:香料、香精油,如香薰藤条等可归在此组。
0308组:熏料,包括室内清新用香薰束、房间用非电香薰器的香薰剂补充装、熏香棒、芳香松果(熏香用)、沐浴用香草、熏香等产品。
相关解释与举例
日用品类:如香薰蜡烛、精油炉、香薰灯等,这些产品一般作为家居装饰或家居饰品存在,属于日用品范畴,它们为生活空间增添氛围和香气,提升生活品质。
化妆品类:如果香薰产品添加了护肤成分,像薰衣草精油、玫瑰精油等用于皮肤护理的香薰产品,则可归为化妆品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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