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11类包括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等。
商标11类主要涵盖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等设备和服务,以下是具体介绍:
小组编号 | |
1101 | 照明用设备、器具(不包括汽灯、油灯) |
1102 | 喷焊灯 |
1103 | 汽灯,油灯 |
1104 | 烹调及民用电气加热设备(不包括厨房用手工用具,食品加工机械) |
1105 | 电水壶 |
1106 | 水暖管件 |
1107 | 制冷、冷藏设备(不包括冷藏车) |
1108 | 干燥、通风、空调设备(包括冷暖房设备) |
1109 | 加温、蒸汽设备(包括工业用炉、锅炉、不包括机车锅炉、锅驼机蒸汽机) |
1110 | 水暖管件 |
1111 | 消毒和净化设备 |
1112 | 小型取暖器 |
1113 | 不属别类的打火器具 |
1114 | 核能反应设备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一:第11类商标中是否包含所有的厨房电器?
答案:是的,第11类商标涵盖了大多数常见的厨房电器,如冰箱、烤箱、微波炉、洗碗机、电饭煲等,这些电器通常用于食物的储存、烹饪、清洁和保温等用途。
问题二:如果一个企业既生产厨房电器又生产其他类型的家用电器,它应该选择哪个类别进行商标注册?
答案:该企业应该选择第11类进行商标注册,因为第11类不仅包括厨房电器,还包括其他家用电器如洗衣机、空调等,这样,企业可以更全面地保护自己的产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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