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是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用权,包括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
商标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在特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以区分来源为目的排他性使用特定标志的权利,以下是对商标权的详细说明:
1、专用权: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独占使用权,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在同一种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2、许可权: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允许他人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注册商标。
3、转让权:商标权人有权将其注册商标依法转让给他人。
4、续展权:商标权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可以申请续展注册,延长其注册商标的保护期。
5、标示权: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时,有权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标记。
6、禁止权: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其注册商标及与之相近似的商标。
二、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题一:商标权和商标专用权有何区别?
答案:商标权是一个更广泛的概念,它包括了专用权、许可权、转让权、续展权、标示权和禁止权等多项权利,而商标专用权只是商标权中的一部分,特指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的独占使用权。
2、问题二:如何取得商标权?
答案:商标权的取得主要通过注册取得原则,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经过审核、公告等程序后获得商标注册证,也可以考虑通过商标使用取得原则,即商标在商业活动中被真实使用,但这种方式在实践中较为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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