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公约是1883年签订的国际条约,其调整对象包括工业产权,如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权等。
巴黎公约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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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公约简介 |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简称《巴黎公约》,于1883年3月20日在巴黎签订,1884年7月7日生效,其调整对象是工业产权,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权等。 |
基本原则 | 国民待遇原则:各成员国在工业产权保护方面给予其他成员国国民的待遇不低于本国国民。 优先权原则:凡在一个缔约国申请注册的商标,可享受自初次申请之日起为期6个月的优先权,在这期间再向其他成员国提出同样申请,其后来申请日期可视同首次申请日期。 独立性原则:申请和注册商标的条件由每个成员国国内法决定,各自独立,在一成员国取得注册的商标与在其他成员国注册的商标无关。 |
驰名商标保护 | 无论驰名商标本身是否取得商标注册,各成员国都应禁止他人使用相同或类似于驰名商标的商标,拒绝注册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对于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的人,驰名商标所有人的请求期限不受限制。 |
国际注册相关规定 | 提交国际申请:自然人或法人可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交国际注册申请,指定希望受到保护的国家。 申请材料:包括关于申请人身份、住所、国籍等信息,商标图样,商品或服务清单等。 |
保护范围及注意事项 | 保护范围:取决于商标持有人选择的注册体系和在其中选择保护的国家/地区。 注意事项:不同国家/地区的商标法规和注册程序存在差异,需仔细了解各国规定。 |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通过巴黎公约进行商标注册有哪些优势?
答案:通过巴黎公约进行商标注册的优势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享有优先权,在任一成员国的首次申请可为在其他成员国的后续申请提供优先权保障,有助于申请人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布局商标,其二,遵循国民待遇原则,确保外国申请人在各成员国能获得与本国申请人同等的保护,其三,商标在各成员国相互独立,某一国的注册情况不影响在其他成员国的注册和保护。
问题2:如果在巴黎公约某一成员国注册的商标被侵权,应该如何维权?
答案:如果在巴黎公约某一成员国注册的商标被侵权,商标所有人可以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如侵权产品的照片、销售记录、广告宣传资料等,根据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律,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也可以向侵权方发出警告函,要求其停止侵权,在一些情况下,还可以寻求当地知识产权保护机构的帮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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