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是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以下是关于驰名商标的详细说明:
一、法律特征
驰名商标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其作为一种无形资产,价值可评估量化成货币形式,与普通商标相比,驰名商标具有更高的知名度,能提高产品的销量,驰名商标还具有较高的显著性和社会信誉。
二、认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包括消费者、经营者等对商标的认知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商标使用的时间越长,越容易被认为是驰名商标。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广泛的宣传有助于提高商标的知名度。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如果商标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并受到保护,这将是一个重要因素。
5、该商标享有的市场声誉:良好的市场声誉是商标成为驰名商标的重要基础。
6、证明该商标已属驰名的其他事实:如商标的独特性、创新性等。
三、特殊保护
驰名商标所有人的禁止权不限于类似商标上的近似使用,而是扩展至非类似商标的使用,并有权禁止非商标商业标志的使用,这种跨类保护和延伸到其他商业标志的保护,是为了维护驰名商标进入相关市场的权利和特有个性。
四、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如何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答:当事人可以通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等方式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在诉讼中,当事人也可以依据具体情况向法院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的请求。
2、问:驰名商标的认定是否永久有效?
答:驰名商标的认定并非永久有效,而是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每次认定仅针对特定的案件和时间点,不能直接用于其他案件或未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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