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保护究竟包含哪些关键措施?

驰名商标保护是对在中国相关公众广为人知的商标进行特殊法律保护,旨在维护商标权利人利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1、定义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2、认定原则

驰名商标的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个案认定是指驰名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商标法》的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驰名商标应当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在个案中进行认定,被动保护则是指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人民法院等行政和司法机关并不主动对驰名商标进行认定,而是在出现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被动地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从而保护驰名商标的相关权益。

3、认定因素

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材料;

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材料,如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材料,该商标为未注册商标的,应当提供证明其使用持续时间不少于五年的材料,该商标为注册商标的,应当提供证明其注册时间不少于三年或者持续使用时间不少于五年的材料;

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材料,如近三年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材料;

驰名商标保护究竟包含哪些关键措施?

证明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材料;

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如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在近三年的销售收入、市场占有率、净利润、纳税额、销售区域等材料。

4、保护方式

对侵犯驰名商标的标志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5、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十三条规定了未注册驰名商标和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第十四条规定了驰名商标的认定规则,其他相关条款规定了对侵犯驰名商标的异议、宣告无效程序,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驰名商标保护究竟包含哪些关键措施?

《商标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第三条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第四十九条规定,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九条规定足以使相关公众对使用驰名商标和被诉商标的商品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使用驰名商标和被诉商标的经营者之间具有许可使用、关联企业关系等特定联系的,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容易导致混淆”。

《关于建立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备案制度的通知》,提出建立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备案制度。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2014修订),规范驰名商标认定工作,保护驰名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6、常见问题解答

问:驰名商标与普通商标的区别?

驰名商标保护究竟包含哪些关键措施?

答:普通商标只能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上获得保护,而注册的驰名商标不仅可以获得同类保护,还可以获得跨类保护。

问: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如何确定?

答: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涉及的是具有多大公众知晓度的商标可能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而获得保护,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具体范围需根据个案中商标的实际知晓度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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