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全类指在45个商品和服务类别中都进行注册,全面保护品牌,防止他人在不同类别使用相似商标。
商标注册全类详细
一、商标
| 概念 | 用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可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等多种形式。 |
| 作用 | 1. 表明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便于消费者识别和选购。<br>2. 保障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享有专用权,维护其合法权益。<br>3. 有助于企业树立品牌形象,提升市场竞争力。 |
二、商标分类(45个大类)
类别 | 主要涉及商品或服务范围示例 |
第1类 | 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剂和金属焊接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用粘合剂;纸浆。 |
第2类 | 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
第3类 | 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洗发水;牙膏,牙粉。 |
第4类 | 工业用油和油脂;润滑剂;吸收、润湿和粘结灰尘用合成物;燃料(包括马达用燃料)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和灯芯。 |
第5类 | 药品、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膳食补充剂;消毒纸巾;敷料。 |
第6类 | 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普通金属制非电气用缆线;五金具,金属管;保险箱。 |
第7类 | 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引擎(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传动用联轴节和带轮;非手动农业器具;孵化器。 |
第8类 | 手工具和器具(手工操作的);刀、叉和勺餐具;除火器外的随身武器;动物用喂食器。 |
第9类 | 科学、航海、测地、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装置及仪器。 |
第10类 | 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矫型用品;缝合材料。 |
第11类 | 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 |
第12类 | 运载工具;陆、空、海用客运或货运装置。 |
第13类 | 火器;军火及子弹;爆炸物;烟火。 |
第14类 | 贵重金属及其合金,不属别类的贵重金属制品或镀有贵重金属的物品;珠宝首饰,宝石;钟表和计时仪器。 |
第15类 | 乐器。 |
第16类 | 纸和纸板;印刷品;书籍装订材料;照片及图片;未加工或半加工的动植物纤维及其制品;建筑材料(不包括水泥贮存器);建筑用黏合剂;乳胶糊剂;木材处理剂;防水防火材料;油性混合物。 |
第17类 | 橡胶、古塔胶、树胶、石棉、云母及制品;生产用成型塑料制品;包装、填充和绝缘用材料;非金属软管和非金属柔性管。 |
第18类 | 皮革和人造皮革;动物皮;行李箱和背包;雨伞和阳伞;手杖;鞭子,马具和鞍具;动物用项圈。 |
第19类 | 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硬管;柏油,沥青及非金属密封膏;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纪念碑。 |
第20类 | 家具,镜子,相框;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骨、角、鲸须或珍珠母;贝壳;海泡石;黄琥珀。 |
第21类 | 家用或厨房用器具和容器;梳子和海绵;刷子(画笔除外);制刷原料;清洁用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玻璃器皿、瓷器和陶器。 |
第22类 | 缆,绳,网,帐篷,遮篷,防水遮布,帆,袋和包(不属别类的);衬垫和填充材料(橡胶或塑料除外);纺织用纤维原料及其替代品。 |
第23类 | 纺织用纱和线。 |
第24类 | 织物及其替代品;家庭日用纺织品;纺织品制或塑料制帘。 |
第25类 | 服装,鞋,帽。 |
第26类 | 花边和刺绣,饰带和编带;纽扣,领钩扣,饰针和缝针;假花。 |
第27类 | 地毯,地席,亚麻油地毡及其他铺在已建成地板上的制品;非纺织品制墙帷。 |
第28类 | 游戏器具和玩具;视频游戏装置;体育活动器械。 |
第29类 | 肉,鱼,家禽和野味;肉冻,果冻,肉酱;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和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
第30类 | 咖啡代用品;米;食用淀粉和西米;面粉和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甜食;冰制食品;糖,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盐腌腊肉,鱼和禽类;肉冻。 |
第31类 | 农业、园艺和林业产品;米和面粉(包括五谷杂粮);花卉和植物;活生物;动物饲料;麦芽。 |
第32类 | 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糖浆及其他制饮料用的制剂。 |
第33类 | 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
第34类 | 烟草;烟具;火柴。 |
第35类 | 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 |
第36类 | 保险金融事务;货币事务;不动产事务。 |
第37类 | 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 |
第38类 | 电信。 |
第39类 | 运输;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 |
第40类 | 材料处理。 |
第41类 | 教育娱乐服务。 |
第42类 | 科技服务。 |
第43类 | 餐饮住宿服务。 |
第44类 | 医疗园艺服务。 |
第45类 | 法律服务。 |
三、商标注册流程
阶段 | 具体步骤及说明 |
申请前准备 | 1. 商标查询:通过商标局官网等渠道,查询是否存在相同或近似商标,降低注册风险。 2. 确定商标类别:根据商品或服务的具体性质,从45个大类中准确选择商标所属类别。 3.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商标申请书、商标图样、身份证明文件(个人申请需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申请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
申请提交 |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可以通过线上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或线下商标受理窗口办理,提交申请后,会获得申请收文编号。 |
形式审查 | 商标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检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一般需要1 3个月左右时间,若形式审查通过,会下发《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若不通过,需根据补正要求修改并重新提交。 |
实质审查 | 这是决定商标能否注册的关键阶段,商标局会审查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是否与在先注册或申请的商标构成近似等,实质审查时间较长,通常为3 12个月不等,若实质审查通过,会进入初步审定公告阶段;若不通过,申请人可以根据驳回理由决定是否申请驳回复审。 |
初步审定公告 | 经实质审查合格的商标会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认为该商标存在问题,均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若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商标将正式核准注册。 |
注册证下发 |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商标,商标局会颁发《商标注册证》,标志着商标注册完成,整个商标注册流程从申请到最终获得注册证一般需要9 18个月左右时间。 |
四、常见问题与解答
问题1:商标注册成功后有效期是多久?
答:商标注册成功后,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若商标注册人继续使用该商标并希望继续享有商标专用权,可以申请续展,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且次数不限,续展成功后,商标有效期将继续延长。
问题2:商标注册过程中可以变更商标信息吗?
答:在商标注册申请还未核准之前,可以申请变更商标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机构以及删减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等部分信息,但需要注意的是,变更事项不能超出原申请内容的范围,如果变更后的商标与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局将不予核准变更申请,变更申请需提交相应的变更申请文件并缴纳变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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