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阶段:
转让方与受让方需签订书面的转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转让标的、转让方式、转让价格、支付方式等。
受让人需准备好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文件(如有)。
2、提交申请材料:
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下载,申报书中应明确专利号(或申请号)、专利权人(或申请人)、发明创造名称等信息。
提交转让合同或转让合同的公证书原件或复印件,若转让方为个人,需签字;若转让方为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提交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发明人或设计人签名的转让申请权或优先权声明书等。
3、缴纳费用:
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00元。
4、审核与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专利权人的申请后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批准的,制作审批文书,通知申请人;审查未通过或未经批准的,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和救济办法。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后,此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才正式生效。
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专利转让是否需要经过原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同意?
答:是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专利转让必须得到原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同意,并体现在转让合同等相关材料上。
2、问:专利转让的流程中,哪些步骤可以由代理机构代为办理?
答:在专利转让的流程中,除了必须由转让方或受让方亲自签署的文件外,其他大部分步骤都可以由专业的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包括准备申请材料、提交申请、缴纳费用以及后续的查询等,但需要注意的是,选择代理机构时应确保其具有合法资质和良好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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