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提出商标注册异议?

若对商标申请有疑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

一、商标注册异议

(一)什么是商标注册异议

商标注册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

(二)提出异议的主体

任何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某件经初步审定的商标(简称被异议商标)存在法定不应被核准注册的情形时,都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三)异议的法定期限

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0日内提出。

(四)异议所需材料

申请书:填写《商标异议书》,按照要求详细填写相关信息,如异议人的基本信息、被异议商标的详细信息等。

证据材料:提供支持异议理由的相关证据,例如证明在先权利的材料(如商标注册证、著作权登记证书等)、证明被异议商标具有不良影响的证据(如相关新闻报道、社会调查报告等)。

二、商标注册异议的理由

(一)绝对理由

违反禁用条款

情形 具体说明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不能将“中国”字样作为商标使用,也不能使用与天安门图案相近似的图案作为商标。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如含有对某个民族进行贬低、侮辱性含义的文字或图形的商标。
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比如一个实际产地为国内普通地区的食品品牌,却使用类似“法国香榭丽舍特产”这样容易误导消费者产地的表述作为商标。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像包含色情、暴力、宣扬恐怖主义等内容的商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长江”一般不能作为普通商品的商标,但如果“长江”是某个特定行业(如长江流域特色手工艺品行业)的集体商标则可以。

不具显著性

缺乏固有显著性: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功能、用途、质量等通用性词汇构成的商标,如“优级面粉”“保暖内衣”等,缺乏区分商品来源的能力。

如何正确提出商标注册异议?

经过使用获得显著性的证据不足:如果主张通过大量使用和宣传获得显著性,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如广告投放记录、销售数据、市场调查报告等,否则可能因证据不足而被认定不具显著性。

(二)相对理由

侵犯在先权利

在先权利类型 说明
在先注册商标权 如果被异议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且使用商品或服务相同或类似,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构成对在先注册商标权的侵犯,已有“ABC”品牌在服装类别上注册,他人在服装类别上申请“ABCDE”商标就可能侵犯在先权利。
在先著作权 若被异议商标的设计、文字等元素抄袭或模仿了他人的美术作品、文学作品等享有著作权的成果,就会侵犯在先著作权,未经授权将某知名画家的画作作为商标注册。
在先企业名称权 如果他人已登记的企业名称在相关公众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且被异议商标与之相同或近似,可能会引起混淆,从而侵犯企业名称权,某知名企业名称为“XX科技有限公司”,他人申请“XX科技”商标用于相关电子产品上。
在先外观设计专利权 当被异议商标的图形与在先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产品形状、图案等相同或近似时,可能构成侵权,一款已获专利的独特花瓶外形被他人申请为商标注册用于陶瓷制品上。

2. 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判断:需考虑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使用范围、宣传推广程度等因素,某地方特色小吃店长期使用未注册的“老味道”商标,在当地已家喻户晓,就属于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不正当手段的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恶意抢注、囤积商标等行为,明知某品牌即将推出新产品而提前抢注相关商标,然后试图高价转让给该品牌所有者。

3. 代理人或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的商标

关系界定:商标代理机构、律师等代理人或代表人在未经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行为,商标代理人受客户委托设计商标后,私自将该商标注册在自己名下。

举证责任: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需要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代理或代表关系,以及商标的归属情况,通常可以通过委托合同、沟通记录等证据来证明。

三、商标注册异议的程序

(一)提交申请

如何正确提出商标注册异议?

异议人可以通过纸质方式或在线方式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在线提交更为便捷快速,可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在线提交。

缴纳异议规费,目前通过网上申请每件收费500元,线下申请每件收费750元。

(二)形式审查

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后,会进行形式审查,检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等,如果存在问题,会通知异议人在规定时间内补正。

形式审查合格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三)实质审查

商标局会对异议理由进行审查,分析被异议商标是否存在上述绝对理由或相对理由中的情况。

如果认为异议成立,商标局将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如果认为异议不成立,则维持初步审定公告。

审查过程中,商标局可能会要求异议人补充证据或进行陈述意见。

(四)结果通知

如何正确提出商标注册异议?

商标局将异议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即被异议人)。

对于不予注册的决定,被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审;对于维持初步审定公告的决定,异议人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诉讼。

四、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如果对商标注册异议的结果不满意,还有没有其他救济途径?

答:有的,如果对商标局作出的不予注册决定不服,被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如果对商标局作出的维持初步审定公告的决定不服,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法律依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

问题2:在商标注册异议程序中,如何判断两个商标是否构成近似?

答:判断两个商标是否构成近似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是商标的文字、图形、读音等要素的相似程度;二是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类似程度;三是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四是是否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小米”与“大米”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读音相同且都用于粮食类商品,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可能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还会综合考虑商标在市场上的实际使用情况、知名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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