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申请需提交至商标局,提供证据证明商标存在问题,等待审查结果。
商标异议是指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提出质疑,认为该商标不符合注册条件或者侵犯了自己的权益,以下是关于商标异议的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
商标异议的条件
1、被异议商标已经注册并公示;
2、异议人认为被异议商标存在以下问题之一:
– 与自己的在先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
– 与自己的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 与自己的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
– 其他违反《商标法》规定的情形。
商标异议的程序
1、准备材料: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据等;
2、提交异议申请:将异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3、商标局受理: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后,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4、商标局通知被异议人:商标局将异议申请通知被异议人,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5、被异议人答辩:被异议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
6、商标局审理:商标局对双方的材料进行审查,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作出裁定;
7、裁定结果:商标局将裁定结果通知双方,裁定结果分为支持异议、不支持异议和部分支持异议三种。
商标异议的注意事项
1、异议申请应在被异议商标公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2、异议申请应提交书面材料,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据等;
3、异议申请应缴纳一定的费用;
4、异议申请可能面临被驳回的风险,如被驳回,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1:商标异议的有效期是多久?
答:商标异议的有效期为被异议商标公示之日起三个月内,超过有效期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问题2:如果商标异议被驳回,还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答:如果商标异议被驳回,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重新审查,在行政诉讼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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