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群组信息:根据2017尼斯分类表,第9类中与电池相关的群组是【0922】群组,该群组主要包括电池、充电器等产品。
2、具体项目:在【0922】群组下,具体的电池相关项目包括运载工具用蓄电池、运载工具用电池、蓄电瓶、电瓶、蓄电池箱、电池箱、电池极板、点火用电池、阳极、阳极电池、高压电池、电池充电器、原电池、原电池组、电池铅板、电池、蓄电池、阴极反腐蚀装置、对阴极、光伏电池、阴极、太阳能电池、发电用太阳能电池板、电子香烟用充电器等。
3、新增商品:随着科技的发展,一些新的电池相关商品也被纳入了该群组,如电动运载工具用充电站、电子香烟用电池、可充电电池、可充电设备用充电装置、锂离子电池、锂蓄电池、机动车辆用充电装置、光伏发电板、干电池、电池充电装置、电池盒、电池应急启动器、电话用电池充电器、USB充电器、助听器用电池、移动电话电池、蓄电池用充电器、无线充电器、手电筒用电池、湿电池、为电动车辆提供动力的充电电池、镍镉蓄电池、燃料电池、电池引线、汽车电池、太阳能发电用光伏装置和设备、太阳能供电的充电器、蓄电池隔板、备用电池组、便携式计算机用电池充电器、手机电池充电器、平板电脑用电池充电器等。
4、其他相关类别:除了第9类外,电池还可能涉及其他商标类别,锂电池还可以选择在第11类(照明设备类)和第12类(运输工具类)进行注册;如果电池作为橡胶制品的一部分,还可以选择在第17类(橡胶制品类)进行注册。
相关问题及解答
1、问题:除了第9类,电池还可以在哪些类别注册商标?
解答:除了第9类,电池还可以在第11类(照明设备类)、第12类(运输工具类)和第17类(橡胶制品类)进行注册商标。
2、问题:为什么电池需要在这些多个类别注册商标?
解答:电池在不同的应用场景和产品中可能会有不同的用途和功能,因此需要在多个相关类别注册商标,以全面保护商标权益,防止他人在不同类别上抢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造成市场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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