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 | 名称 | 简介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 规定了商标注册的申请、审查、核准、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 对《商标法》的具体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商标注册、使用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部分) | 涉及知识产权中的商标权保护等内容,为商标权的取得和行使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 |
二、商标注册的条件与流程
1、注册条件
申请人需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
商标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注册流程
提交申请: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
形式审查:商标局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检查申请手续是否完备、申请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等。
实质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商标进行实质审查,判断商标是否具备显著性、是否违反禁用条款等。
初步审定公告:经实质审查合格的商标,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异议期: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可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
注册核准:无异议或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商标予以注册核准,并发给商标注册证。
三、商标的构成要素及禁止条款
1、构成要素
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2、禁止条款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四、商标的使用与管理
1、使用期限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前十二个月可以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2、转让与许可
商标注册人有权依法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
3、使用规范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长期不使用的,可能面临被撤销的风险。
五、商标的保护与侵权处理
1、保护措施
对驰名商标实行特殊保护,驰名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地理标志所有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制止他人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的行为。
2、侵权处理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等。
对于侵权行为,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等。
六、相关问题与解答
1、哪些人可以申请商标注册?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2、申请注册的商标可以包含哪些要素?
申请注册的商标可以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3、哪些标志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的标志,如同国家名称、国旗等相同或近似的标志,带有民族歧视性或欺骗性的标志等,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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