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书附页
一、申请人信息补充
| 申请人名称(中文) | [具体中文名称] |
| 申请人名称(英文) | [如有,对应英文名称] |
| 申请人地址(中文) | [详细中文通讯地址,精确到门牌号等] |
| 申请人地址(英文) | [如有,对应的英文通讯地址] |
| 联系人姓名 | [负责此次商标注册申请对接的人员姓名] |
| 联系人电话 | [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号码] |
| 联系人邮箱 | [常用电子邮箱地址] |
二、商标说明
1、商标名称:[商标的具体名称,需与主申请书一致]
2、商标含义:[简要阐述商标所蕴含的意义、设计理念等,例如描述商标图案或文字所传达的特定信息、文化内涵等,如果有特殊的创作背景也可在此说明,]
3、商标设计说明:[如果是图形商标,详细描述图形的构成要素、设计风格、颜色搭配等;若是文字与图形组合商标,分别对文字和图形部分进行说明,以及二者的组合方式和整体效果呈现,可附上简单的手绘草图或使用通用图形描述语言进行解释,以便审查员更好地理解商标样式,]
三、商品/服务清单补充
序号 | 商品/服务名称 | 类似群号 | 具体项目 |
1 | [商品/服务 1 名称] | [对应类似群号] | [详细说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具体项目内容,如规格、型号、用途等特殊情况] |
2 | [商品/服务 2 名称] | [对应类似群号] | [……] |
…… | …… | …… | …… |
四、优先权声明(如有)
1、优先权申请国家/地区:[填写享有优先权的首次申请所在的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2、优先权申请日期:[具体的优先权申请提交日期,格式为 XXXX 年 XX 月 XX 日]
3、优先权申请号:[在该国或地区首次申请所获得的申请编号]
五、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题 1: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申请人有哪些救济途径?
解答: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一般是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申请复审时,需要针对驳回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据和理由进行反驳和说明,如果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仍然不服,还可以在收到复审决定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途径争取商标的注册。
问题 2:商标在实际使用中可以随意改变其注册的样式或范围吗?
解答:不可以,注册商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核准注册的商标样式(包括文字的字体、图形的形状、颜色组合等)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范围进行使用,如果自行改变商标样式,可能会导致商标被撤销;如果超出核定使用范围使用,在超出部分不能获得商标专用权保护,还可能面临他人的侵权指控或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等情况,若因企业发展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对商标进行变更(如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对商标进行形式上的修改等),应当依法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经核准后方可合法变更并继续享有相应的商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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