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商标主要属于**第19类和第27类**。,,第19类主要包括非金属地板覆盖物,如木地板、塑料地板、橡胶地板等。第27类则涵盖了地毯、地垫等地板覆盖物上的相关产品。
小标题 | |
地板商标的主要类别 | 地板商标主要属于第19类和第27类,第19类主要包括非金属地板覆盖物、木材、复合材料、塑料、橡胶等材料制成的地板,第27类则包括地板用黏合剂、地垫等与地板相关的辅助产品。 |
不同类型地板的具体分类 | 实木地板:属于第19类中的1901群组,具体商品包括木制拼花地板、软木拼花地板、木制运动用地板等。 金属地板:属于第6类中的0603群组,包括金属地板覆盖物和安装系统。 非金属地板:同样属于第19类,涵盖塑料地板、橡胶地板、乙烯基地板、石材地板等多种非金属材料制成的地板。 地板用黏合剂:属于第1类中的0115群组,用于地板铺设时的黏合。 地垫:属于第27类中的2703群组,包括地板覆盖物上使用的地毯、地垫等。 |
选择商标类别时的考虑因素 | 在选择地板商标的类别时,应综合考虑商标所涉及产品的性质、用途以及具体的功能,建议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建议。 |
地板商标主要涉及第19类和第27类,不同材质和用途的地板可能分属不同的群组,在申请注册时,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类别。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发布者:观察员,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kname.net/ask/2916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