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包属于第18类、第22类和第25类商标。
1、第18类:皮革和人造皮革制品、箱子及旅行用具、雨伞和阳伞等,具体包括手提包、钱包、背包、公文包、化妆包、购物袋、拉杆箱等。
2、第22类:绳索、帐篷、篷布等,如帆布袋、篷布袋等,这些包主要用于运输和储存物品,具有防水、耐用的特点。
3、第24类:纺织品,包括各种纺织品制成的手提袋、购物袋等。
4、第25类:服装、鞋帽等,与服装、鞋帽相匹配的包,如行李袋、旅行包等,通常具有时尚、实用的特点。
5、第28类:玩具、体育用品,如篮球袋、足球袋等,主要用于携带和储存玩具、体育用品。
6、第35类:广告、办公服务,如文件袋、公文包等,用于携带文件和办公用品。
以下是两个关于包包商标类别的问题及解答:
1、问:常见的女士手提包应该注册哪个商标类别?
答:常见的女士手提包可以注册在第18类皮革和人造皮革制品类别下,因为很多手提包是由皮革或人造皮革制成,属于这一类别的商品范围,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在第25类(如果手提包具有特定的服装搭配功能)或第24类(如果是纺织材料制成的特殊手提包)进行补充注册,以更全面地保护商标权益。
2、问:运动背包除了注册第28类,还需要注册其他类别吗?
答:运动背包除了注册第28类外,还可以考虑注册第18类,因为运动背包可能是由皮革或人造皮革制成,属于第18类的适用范围,这样可以更好地涵盖不同材质的运动背包产品,避免他人在其他类别上抢注相似商标,从而更全面地保护商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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