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是指商标注册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续展申请,导致商标权失效的情况。
商标撤三,即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是指商标注册人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该注册商标而被他人提出撤销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后予以撤销的一种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撤销其注册商标:
1、注册后连续三年不使用的;
2、恶意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的;
3、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商标撤三制度的设立,旨在维护商标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在什么情况下,商标会被撤三呢?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商标撤三情况:
1、商标注册人未按照法定程序使用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在取得商标权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使用注册商标,如果商标注册人未按照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如未在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或者使用方式不符合规定等,都可能被他人提出撤三申请。
2、商标注册人未按照规定报送商标使用证明,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应当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商标使用证明,如果商标注册人未按照规定报送商标使用证明,或者报送的使用证明不符合规定,都可能被他人提出撤三申请。
3、商标注册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商标续展费,商标注册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在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内,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商标续展手续,如果商标注册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商标续展费,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商标续展手续,都可能被他人提出撤三申请。
4、商标注册人未按照规定履行其他法定义务,除了上述三种情况外,商标注册人还应当履行其他法定义务,如不得将注册商标转让、许可给他人等,如果商标注册人未按照规定履行其他法定义务,也可能被他人提出撤三申请。
5、商标注册人恶意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恶意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明知他人已经使用或者准备使用某一商标的情况下,抢先将其注册为自己的商标,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他人的商标权益,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依法撤销恶意抢注的注册商标。
6、商标注册人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申请注册商标时,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使国家知识产权局误认为其符合商标注册条件而予以核准注册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公信力和公众利益,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依法撤销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
相关问答FAQs:
Q1:商标撤三需要多长时间?
A1:商标撤三的时间因案件具体情况而异,一般情况下,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撤三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会向商标注册人发出撤销通知,商标注册人可以在收到撤销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异议,异议期满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案件进行审理,审理通过后,会作出撤销决定,整个撤三过程可能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
Q2:商标被撤三后还能重新注册吗?
A2:商标被撤三后,商标注册人可以在撤销决定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重新注册申请,重新注册的成功率取决于多种因素,如原商标的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恶意抢注等,建议商标注册人在面临撤三风险时,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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