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历史沿革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商标注册工作先后由中央私营企业局和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
1978年国家恢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后,内设商标局。
根据1982年颁布并于1993年、2001年两次修正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管理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2018年11月15日,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将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整合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属事业单位。
2、主要职责
承担商标审查注册、行政裁决等具体工作。
参与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制定。
参与规范商标注册行为。
参与商标领域政策研究。
参与商标信息化建设、商标信息研究分析和传播利用工作。
承担对商标审查协作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
组织商标审查队伍的教育和培训。
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3、内设机构及职能处
综合处:负责协调商标局内部日常事务等综合性工作。
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主要负责商标注册申请的受理工作,包括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接收等。
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承担商标注册申请的实质审查工作,依据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商标是否符合注册条件进行审查。
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负责审查流程的管理、协调等工作,保障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处理商标国际注册相关事务,如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等。
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负责对商标异议的形式审查以及后续的异议审理工作,保障商标注册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承担商标评审案件的受理、审理及相关事务性工作。
文档事务处:负责商标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商标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可查询。
数据信息管理处:对商标数据信息进行管理和统计分析,为商标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负责商标局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和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相关商标工作,推动区域内商标品牌发展。
4、人员编制:根据2019年3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商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商标局编制405人。
相关问题与解答
1、全国商标注册中心是哪个?
全国商标注册中心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它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属事业单位,负责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
2、如何查询商标注册进度?
申请人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中国商标网进行查询,在该网站上,申请人可以输入商标注册申请号或申请人名称等信息,查询商标注册的进度情况,也可以拨打商标局的咨询电话或前往商标局窗口进行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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