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EP)的详细说明
1、定义:标准必要专利是指在制定某一技术标准时,对于实施该标准所必需的专利,这些专利通常由标准制定组织或相关行业所控制,如果企业希望在该技术标准上市场竞争,就需要获得这些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
2、特征:
国内标准必要专利、区域标准必要专利、国际标准必要专利: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标准必要专利可以分为国内、区域和国际标准必要专利,国内标准必要专利又可细分为推荐性国家、行业标准必要专利或者地方性标准必要专利等。
不实行强制许可制度:与普通专利不同,标准必要专利不实行强制许可制度,我国专利的强制许可制度仅限于公益目的或者药品领域,对于专利权人消极实施专利以及被依法认定为垄断的行为,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个人申请,也可以给予强制许可,但标准必要专利不具备前述条件,因而不适用强制许可制度。
必须实施普通许可:专利权人在促使其专利成为行业标准时,有义务承诺将其专利许可给公众使用,而不能像普通专利一样,可以任意条件许可或不许可他人使用。
许可不得违反公平、合理、无歧视义务:标准化组织在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将其专利纳入标准化体系之时,便要求其承诺不违反公平、合理、无歧视的许可义务,根据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自治原则,权利人的承诺必须遵守。
禁令较普通专利严格: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故意违反其在标准制定中承诺的公平、合理、无歧视的许可义务,导致无法生成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且被诉侵权人在协商中无明显过错的,权利人请求停止标准实施行为的主张,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3、管理和许可问题:
信息披露:按照标准制定组织规定,参与标准制修订的经营者需及时充分披露其拥有和知悉的必要专利,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没有参与标准制修订的经营者也可以在标准制修订的任何阶段披露其拥有和知悉的必要专利。
许可承诺:参与标准制修订的专利权人或者专利申请人需明确作出专利实施许可声明,同意在公平、合理和无歧视原则基础上,免费或者收费许可其他经营者在实施该标准时使用其专利,对于已经基于公平、合理和无歧视原则作出许可承诺的专利,标准必要专利权人转让该专利时,需事先告知受让人该专利实施许可承诺的内容,并保证受让人同意受该专利实施许可承诺的约束。
善意谈判: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和标准实施方之间就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费率、数量、时限、使用范围和地域范围等许可条件开展善意谈判,以达成公平、合理和无歧视的许可条件。
相关问题与解答
问:什么是标准必要专利?
答:标准必要专利是实施技术标准时必须使用的专利,这些专利对标准的实施至关重要,没有它们,标准就无法正常运作。
问:标准必要专利有哪些特征?
答:标准必要专利具有多种特征,包括分类多样、不适用强制许可制度、必须实施普通许可、许可需遵循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以及禁令较普通专利严格等。
问:标准必要专利的管理和许可涉及哪些问题?
答:标准必要专利的管理和许可涉及信息披露、许可承诺和善意谈判等问题,专利权人需及时披露专利信息,作出公平合理的许可承诺,并与实施方进行善意谈判以达成许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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